今年2月24日,李素千和同事李桂云到北京物美商城有限公司大兴分店(以下称物美商城)超市购物,被保安人员认定藏匿了一瓶护手霜。两名女顾客被带进办公室后,该店的两名工作人员(均为男性)继续查问,迫使二人脱下外衣,直至贴身秋衣秋裤。因为未藏有化妆品而被诬陷,两名女顾客要求物美商城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10万元。被对方拒绝后,她们先后向大兴消协和大兴工商局消保科投诉。由于事情未得到合理解决,二人将目光投向了法庭。
5月下旬,受理此案的大兴县法院作出如下判决:一、被告北京物美商城有限责任公司大兴分店自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分别向原告李桂云、李素千书面道歉;二、被告分别赔偿两名原告精神损失费2000元。
近年来,因商场、超市对顾客搜包、搜身引发的官司层出不穷。仅去年下半年就发生了上海屈臣氏脱衣裤搜身事件、北京华糖洋华堂搜包案、深圳新一佳园岭商场保安私设公堂刑讯殴打致人死命冤情等多起案件。法律界人士认为,此类官司的增多,说明一些商家对此还未有足够重视。对顾客进行搜身搜包,已超出了商家被允许的法律范围,属违法行为。